根据《2016年上半年丽水市莲都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二)》精神,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确定蓝秀娟同志为拟聘用对象,现予以公示,征求广大群众的意见。现就有关事项公示如下,详见附件。
1、反映问题的方式: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2、要求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3、公示时间从2016年9月23日起到2016年9月30日。
4、公示联系科室和受理电话: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联系电话:0578-2278057。
附件:2016年上半年丽水市莲都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二)拟聘用人员名单.xls
丽水市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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