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医疗器械技术监督人员队伍,优化人员结构,江苏省医疗器械检验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1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40周岁,即1976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4、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江苏省医疗器械检验所2016年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岗位表》)。在官方语言为英语的国家取得学历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应聘有英语四、六级要求的岗位时,不需提供英语四、六级的合格证或成绩通知单;
5、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苏人社发〔2012〕41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方式、地点
1、报名时间:2016年9月29日至2016年9月30日(上午9:00至下午17:00)。
2、报名方式: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3、报名地点:江苏省医疗器械检验所(南京市秦淮区土城头113号)。
(二)资格审查
审查时间:2016年10月8日至2016年10月9日。
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于10月11日到指定地点领取准考证。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报名表,如经查实为弄虚作假的,将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
2、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
(2)身份证扫描件或复印件。
(3)应届毕业生提供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未就业人员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在校学习成绩单、荣誉及获奖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在职人员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各类资格证书及专业技术职务证书、现工作单位的工作证、荣誉及获奖资料等原件及复印件。单位在职人员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若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有困难的,最迟在体检前必须提供),离职未就业人员提供离职证明。
(4)应聘岗位所需提供的其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