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关于
201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的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11年区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总体方案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11〕150号)精神,我院决定近期将组织通过2011年自治区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测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复审,具体要求如下:
一、资格复审人员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名单为准。
二、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1年8月21日—22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6:3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地点: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6号楼人事处416房间(呼市回民区攸攸板镇一间房村内蒙古青少年生态园南侧)。
联系人:王东辉 于永胜
联系电话:04711—6604044。
三、资格复审要求
1、进入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须携带本人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报名登记表》和《资格复审通知单》(登录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打印)、一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1张、个人简历、在校期间学习成绩单及学校开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交学院人事处。
2、资格复审时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年龄、民族、学历、学位、专业、加分条件等信息。凡因个人错填信息导致加分或不符合所填报职位资格条件的,一律取消专业测试资格。
3、对应聘人员因资格复审不合格、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资格复审等情况致使专业测试名额空缺的,学院将从该岗位未进入专业测试的应聘人员中,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的资格复审时间为8月23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学院将电话通知递补人员进行专业测试,同时报自治区公开招聘办公室备案。
4、对资格复审合格的应聘人员,将通过网上或打电话方式通知本人参加专业测试。
特此通知
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二〇一一年八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