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等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2016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31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在美姑县人民政府网[//mg.lsz.gov.cn]和凉山州人事考试网 [//www.lszpta.gov.cn/]上发布)。
一、招聘名额及岗位
本次招聘名额为131名,具体岗位见附表《美姑县2016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详细情况和具体要求见《一览表》。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以及学位证所载学习形式、学历和专业名称,与拟报考岗位学习形式、学历或学位和专业条件要求(指与学历学位相对应的专业条件)栏的学历、专业资格条件要求应分别相符。与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4.委培、定向毕业生,还须提供委培、定向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5.报考者的资格、条件、加分等要求,计算时间截止2016年9月26日。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政纪处分的;
4.在各级公务员(含参公人员)招录考试和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违规违纪,仍在禁考期内的;
5.现役军人;
6.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人员。
三、报名及网上缴费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不组织现场报名。资格审查包括网络报名时的资格初审、面试入围前的资格复审及考核工作中的资格确认等环节。在整个招聘中的任一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岗位条件的,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网络报名时间为2016年9月26日至9月29日24:00时,报名入口:考生之家(//bm.e21cn.com)。报名及资格初审等事项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网络报名
1.选择岗位。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公告》和《一览表》,了解招考岗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根据自身的实际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考者使用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等环节使用的身份证号码必须一致。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若《一览表》中“其他”、“备注”栏中有条件要求的,请在简历中注明),同时按网络提示上传JPG格式、大小为10KB-30KB的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片,上传的照片必须人像清晰,轮廓分明,层次丰富,神态自然,不得进行任何修饰,且与报考者本人相符。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报考、聘用资格,所有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报考者应在填报信息后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审查。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审查合格者请务必按网络提示打印《报考信息表》两份,供资格复审和考核时使用。
3、资格初审。美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报考者网上填报的材料,对照岗位条件,从9月26日起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工作于9月30日结束。对初审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提示报考者重新上传照片。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美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应下载并打印报考者报名信息表,供资格复审和考核时使用。资格初审合格者,不能再改报本次考试的其他岗位。考生对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等内容有疑问的,可按照《公告》中的咨询电话进行咨询。
(二)网上缴费
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审查合格的报考者,须于2016年9月26日至10月1日24:00时前登录到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缴费确认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
(三)岗位调整
笔试报名缴费人数与岗位名额之比不得低于3:1,达不到3:1的须经请示美姑县公开考试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同意后,方可放宽到2:1。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需调整的,由美姑县公开考试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统一进行。有关情况于2016年10月10日在美姑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告。
(四)打印准考证
完成网上缴费的报考者,于2016年10月10日至14日24:00前登录考生之家(//bm.e21cn.com),按网站提示输入报名时的姓名、身份证号自行打印本人准考证(同时留下准确的联系电话)。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到准考证上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负(准考证除笔试外,还在其他招聘环节使用,请妥善保管,遗失者后果自负)。
四、考试
本次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各招聘单位规定的笔试总成绩所占比例以及面试成绩所占比例详见《一览表》。
(一)笔试
1.笔试科目:《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每科的卷面满分为100分,分别占笔试成绩的50%。
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16年10月15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于2016年10月20日前在美姑县人民政府网[//mg.lsz.gov.cn]上公布。需申请查分的,应于笔试成绩公布的第二日下午5:30前到美姑县人社局提交书面申请,逾期不再受理。
4.政策性加分
凡符合下列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须于2016年10月21日(上午8:30至下午17:30),携带有关材料到美姑县人办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审核加分。逾期未交或在美姑县人办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规定时间内未补齐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责任自负。加分结果由美姑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公示。
(1)少数民族报考者加1分。
(2)符合招聘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指入伍时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或者入伍时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在校在读生,且具有两年以上服现役经历并按规定办理了退役手续的退役士兵),加2分。在此基础上,被部队团级(含)以上机关评为优秀士兵或荣立三等功奖励的,另加2分;荣立二等功及以上奖励的另加4分。上述加分项目可累积计算,但最高不超过6分。在服现役期间受过处分的人员,以及具有两年以上服现役经历退出现役复学、报考时尚未毕业的普通高等教育在校生,不享受加分政策。
(3)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每服务满1周年,加2分。
(4)国家和省“三支一扶”计划的志愿者服务人员,服务期满且经县级组织、人事部门考核合格的,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每服务满1周年,加2分。
(5)“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且经县级组织、人社部门考核合格的志愿者报考事业单位的,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每服务满1周年,加2分(“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计划”已被聘为正式教师的不再享受该项加分政策)。
(6)2007年以来全省从高校毕业生中统筹选聘到村(社区)任职、并与县(市、区)人事部门签订聘用合同、在村(社区)任职满2年以上、年度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每工作满一周年,加2分,被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评为优秀的(非年度考核优秀)另加3分。
以上加分项目可累计计算,但累计加分不超过6分;相同类型的加分只计算最高项。加分须提供以下材料:
少数民族加分人员须提供: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准考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
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人员须提供:1.本人有效的《退出现役证》;2.专科及以上毕业证;3.《优秀士兵证》和有关奖励证书(证章);4.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5.准考证。
服务基层项目加分人员须提供:1.服务地所在县(区)以上项目主管部门(组织部、教育局、人社局、团委)出具的服务期限证明;2.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3.协议书或服务证;4.年度考核登记表;5.县区以上组织人社部门评优表彰的证书或文件;6.准考证。
以上材料是证件的审原件收复印件,开具的证明材料收原件。加分结果、笔试总成绩及排名将于2016年11月2日前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