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和国家公务员局考试录用司《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7号)的规定,鉴于乐平市人民法院法官助理岗(一)职位考生蔡丽平孕期结束,参加体检并通过。按照《2015年江西省市以下法检系统统一考录公务员公告》及有关规定要求,在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合格的基础上,拟补充录用蔡丽平为公务员,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请社会各界进行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
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0798-8224195。
中共景德镇市委组织部
2016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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