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程序
(一) 减免税备案和审批
其中申领减免税证明应提交下列材料:
(1)《进出口货物征免税申请表》;
(2)企业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国家机关设立文件、社团登记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基金会登记证书等证明材料;(3)进出口合同、发票以及相关货物的产品情况资料;(4)相关政策规定的享受进出口税收优惠政策资格的证明材料;
(二)进口报关
1.进口报关时,除报关单及随附单证外,应提交“进出口货物征免税证明”
3.报关单“备案号”栏内,填写“进出口货物征免税证明”上的12位编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