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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关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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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报关员考试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1)

  一、进口口岸/出口口岸 [(重点栏目)]

  ⑴含义:见教材,这里主要是指货物实际进出我国关境口岸海关的名称。实际就是运输工具申报进境的口岸海关的名称。

  ⑵填报要求:

  货物实际进(出)我国关境的口岸海关的名称及代码。(不能缺少代码,并且填的是口岸海关的名称不是港口的名称!) 我国海关实行三级管理,分别是海关总署、直属海关、隶属海关。而海关总署下设的广东分署、上海特派员办事处、天津特派员办事处是海关总署的派出机构不算一级组织。这里需要填写的必需是具体接受申报办理具体业务的隶属海关。直属海关一般不直接和报关单位打交道,直属海关的关区代码一般为XX00,因此后两位为“00”的关区代码不能填写在“进(出)口口岸”栏。特殊情况是没有隶属海关的直属海关,像西宁关区(9700),而它直接接受申报业务时,在海关关区代码表中被称为“西宁海关”代码是9701,因此填报时应该填“西宁海关9701”。教材和辅导教材多处地方提到XXXX办,是指XXXX办事处,它不同于上面提到的特派员办事处。XXXX办事处实际是隶属海关。

  ①.加工贸易合同项下货物必须在海关核发的《登记手册》限定的口岸海关办理报关手续并填写其名称及代码,《登记手册》限定的口岸与货物实际进出境口岸不符的,应向合同备案主管海关办理《登记手册》的变更手续后填报。

  ②.进口转关运输货物应填报货物进境地海关名称及代码。出口转关运输货物应填报货物出境地海关名称及代码。

  ③.按转关运输方式监管的跨关区深加工结转货物,出口报关单“出口口岸”栏填报转出地海关名称及代码,进口报关单“进口口岸”栏填报转入地海关名称及代码。

  ⑶信息的确定与查找:

  此栏目必须填报关区代码,而教材并没有给出,也不要考生记忆,考试时肯定会给出口岸隶属海关的名称及代码。通常会在明示的文字资料中给出。如果没有给出代码那可能是不考此栏目或者是找错题故意没有给代码,只是让考生判断没填代码算错就OK啦:)

  例如:货物于XXXX年XX月XX日运抵口岸,当日向黄埔海关新港办(关区代码5202)办理进口申报手续。则“进口口岸”应填:“埔新港办 5202”,由于考试是选择题考生可以根据所给选项来判断简写的对与错。通常应该表达出隶属海关的名称含义。 又如:运输工具于XXXX年XX月XX日向上海吴淞海关(2202)申报进境。则“进口口岸”应填:“吴淞海关 2202” 再如:货物由洛杉矶起运,途经香港转船,最终运抵后向青岛大港海关(4227)申报。 则“进口口岸”应填:“青岛大港4227”。需要说明的是,实际工作中填写的就是“青岛大港 4227”,这是因为海关的《关区代码》表中给出的就是这样的简称。但作为考生并不掌握这个代码表,而且填写要求是填口岸海关的名称及代码,不能填写港口的名称,而“青岛大港”更像港口的名称。请特别留意不要上当:)

  ⑴含义:见教材。

  加工贸易货物、特定减免税货物都需要办理前期手续,向海关提交相应的批准文件、填写一些表格等,经海关批准,这个过程就是备案。海关批准后给予登记手册、征免税证明等备案审批文件,而这些文件上的编号就是报关单上“备案号”栏要求填写的备案号。这些备案信息同时也录入海关的计算机系统中,海关接受报关时,通过报关单上的备案号调用计算机系统内的信息进行核对/核销。另外我国的海关系统已经和香港、澳门联网,对于香港、澳门享受CEPA政策的货物办理的原产地证书的电子版信息在货物进口前就已传到海关的计算机系统中,此原产地证书编号也要作为备案号填写在“备案号”栏内。 海关给予的备案审批文件的编号--备案号长度为12位:第1位:是标记代码。(标记代码很重要,它表示的是怎样的备案,通过它能够确定贸易方式、征免性质、征免方式、用途)

  备案号的标记代码常用的有:

  B:《来料加工登记手册》来料加工进口料件和出口成品。(很重要)

  C:《进料加工登记手册》进料加工进口料件和出口成品。(很重要)

  Z:《征免税证明》进口享受特定减免税的设备、物品。(很重要)

  D:《加工贸易设备登记手册》外商提供的用于加工贸易的作价和不作价设备。(更新)

  Y:原产地证书代码,香港、澳门原产地证书适用CEPA的进口货物。(重要)

  A:备料,一般是保税工厂、加工贸易的保税仓库进口的用于加工贸易的料件。(不重要)

  H: 出入出口加工区的保税货物的电子账册备案号。(不重要)

  HxxxxD: 出入出口加工区的减免税货物的电子账册备案号。(不重要)

  注意: 从备案号的第一位标记码中能够分析出“贸易方式”、“征免性质”、“征免方式”、“用途”的填写信息,它们之间是相互协调的,因此备案号的标记码(第一位)要背下来。

  ⑵填报要求:一份报关单只允许填报一个备案号,将《手册》或《征免税证明》的12位编号照抄填入到“备案号”栏。 其它具体的填报要求看教材,不易理解的内容解释如下:

  1.加工贸易成品凭《征免税证明》转为享受减免税进口的货物[或需审批备案后办理形式进口的货物],进口报关单填报《征免税证明》编号,出口报关单填报《登记手册》编号。指加工贸易的成品卖给国内需要进口该产品且享受特定减免税政策的企业。加工贸易的企业算出口,按出口报关(需加工贸易手册),购买的企业算进口,按进口报关(需《征免税证明》)。

  2.香港、澳门CEPA项下进口货物,本栏目填报香港或澳门的原产地证书编号。具体填报方式:“Y”+11位原产地证书编号。其他需要提交原产地证书的货物不填报此栏目。(还需要留意香港、澳门原产地证书代码及协定代码在“随附单据”栏应分别填为:“Y:<03>”、“Y:<04>”)

  3.出入出口加工区的保税货物,应填报标记代码为H的电子帐册备案号;出入出口加工区的征免税货物、物品,应填报标记代码为H、第六位为D的电子帐册备案号。(出口加工区内企业的备案不使用纸质手册,而是用电子账册,进出口填写的都是《进出境货物备案清单》其格式和报关单相似,不作为重点)。

  ⑶信息的确定与查找:“备案号”考试时会明示给出(或在发票、箱单中给出中文信息)。

  例如:辅导教材254页出现在题目明示部分:“所申报商品位列B52084400153号登记手册...”将此编号B52084400153填入“备案号”栏即可。通过备案号的首位B可判断是来料加工。 又如辅导教材258、262、268页,都有加工贸易手册编号。结合看一下后面的答案。 注意:辅导教材264页的例子,所给资料是首位为Z的征免税证明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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