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政法干警考试于9月24、25日两天进行,2016年政法干警考试大纲以公布,考生要结合大纲进行针对性的复习备考。此文是2016年政法干警考试专业综合I考试大纲民法学考查内容。
第二部分 民法学
第一章 绪论
第一节 民法概述
一、民法的起源和发展
二、民法的概念和特征
三、民法的性质
四、民法的渊源
五、民法的解释
六、民法的适用
第二节 民法的调整对象
一、民法调整的人身关系
二、民法调整的财产关系
第三节 民法的基本原则
一、民法基本原则的概念和意义
二、自愿原则
三、公平原则
四、诚实信用原则
五、禁止权利滥用原则
六、公序良俗原则
第二章 民事法律关系
第一节 民事法律关系概述
一、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和特征
二、民事法律关系的分类
第二节 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
一、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
二、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
三、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
第三节 民事权利、民事义务与民事责任
一、民事权利
民事权利的概念;民事权利的本质;民事权利的分类;民事权利的保护。
二、民事义务
民事义务的概念;民事义务的分类。
三、民事责任
民事责任的概念;民事责任的特征;
民事责任的分类。
第四节 物
一、物的概念和特征
二、物的分类
第五节 民事法律事实
一、民事法律事实的概念
二、民事法律事实的分类
第三章 自然人
第一节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
一、民事权利能力的概念和法律特征
二、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的开始
三、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的终止
第二节 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
一、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的概念和法律特征
二、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的分类
三、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的法律宣告
第三节 监护
一、监护的概念和作用
二、监护的分类
三、监护人的设定
四、监护人的职责
五、监护的终止
第四节 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
一、宣告失踪
宣告失踪的概念;宣告失踪的条件和程序;宣告失踪的后果;宣告失踪的撤销。
二、宣告死亡
宣告死亡的概念;宣告死亡的条件和程序;宣告死亡的后果;宣告死亡的撤销。
第五节 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
一、个体工商户的概念和法律特征
二、农村承包经营户的概念和法律特征
三、个体工商户和农村承包经营户的财产责任
第六节 个人合伙
一、个人合伙的概念和法律特征
二、入伙与退伙
三、个人合伙的责任承担
第四章 法人
第一节 法人概述
一、法人的概念和基本特征
二、法人的本质
三、法人的分类
第二节 法人的民事能力
一、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
二、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
三、法人的民事责任能力
第三节 法人的成立、变更和终止
一、法人的成立
法人成立的原则;法人成立的条件。
二、法人的变更
三、法人的终止
第五章 非法人组织
第一节 非法人组织概述
一、非法人组织的概念和特征
二、非法人组织的类型
三、非法人组织的责任承担
第二节 合伙企业
一、合伙企业的概念和特征
二、合伙企业的类型
三、合伙企业的设立
四、合伙企业的内部与外部关系
五、合伙企业的责任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