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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山西太原市民政局直属事业单位招聘体检公告

  根据《太原市民政局等5部门所属事业单位2016年公开招聘公告》的有关要求,现将体检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体检对象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36名(见附件)。

  二、体检时间和集中地点

  时间:2016年9月9日(星期五)早6:50

  地点:太原市民政局三楼大会议室(太原市半坡西街26号)

  三、体检项目及费用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体检费用按国家有关规定,由体检医院向考生收取。

  四、体检注意事项

  (一)考生须携带二代身份证原件、加盖公章的笔试准考证、中性笔、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凡证件与本人不符的考生,不得参加体检。

  (二)参检考生不得弄虚作假、不得隐瞒病史,一经发现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录用资格。

  (三)体检期间,考生应严格遵守体检纪律,接受工作人员的统一管理,不得以任何方式与外界联系,携带的手机等通讯工具统一集中保管。考生只能以抽签号参加体检,在体检过程中,参检考生不得提及本人姓名及与本人身份有关的事项,违者取消体检资格。

  (四)参加体检考生应保持平和心态,并注意饮食,不要吃过多油腻、不易消化的食物,不饮酒,不要服用对肝、肾功能有损害的药物。

  (五)体检前12个小时内应禁食、禁水、保持空腹。请注意休息,勿熬夜,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日,女性不要化妆、佩戴首饰。

  (六)参加体检的考生要按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集中,迟到15分钟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附件:

  2016年太原市民政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人员名单.docx

  太原市民政局

  2016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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