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文件精神,制定以下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招聘程序,通过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及公示等程序,确保招聘人员的基本素质。
二、招聘岗位、数量及专业要求
序号 |
所需专业(方向) |
学位或职称 |
人数 |
所属单位 |
工作岗位 |
1 |
建筑学、城市规划、园林,“211”学校或通过专业评估学校毕业,第一学历为建筑学专业、城市规划专业、园林设计专业本科 |
副教授或 |
3 |
规划与建筑系 |
教师 |
2 |
英语文科类“211”学校毕业,外省市毕业生优先 |
副教授 |
6 |
外语系 |
教师 |
3 |
数学、物理(实验技术岗,具有较强的动手能力)、工程制图(具有土木工程专业教育背景)、工程制图,具有土木工程专业教育背景 |
副教授 |
4 |
基础学部 |
教师 |
4 |
网球专向外省市高校毕业生 |
硕士及以上 |
2 |
体育部 |
教师 |
5 |
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思想政治教育、社会学、心理学专业 (有高校学生心理辅导经历者优先) |
副教授或 |
5 |
社科部 |
教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