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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一建《建筑工程》章节习题:合同管理

  2016年一级建造师考试时间定于2016年9月24日-9月25日举行,一级建造师考试的备考工作也进入了最后阶段,为了帮助广大一建考生高效备考,文都网校整理了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的章节习题,希望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更多一建备考信息请访问文都网校 一级建造师考试 频道。

  2016一建《建筑工程》章节习题:合同管理

  1[单选题] 分包单位拒不服从总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而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则(  )。

  A.由分包单位承担全部责任

  B.由分包单位承担主要责任

  C.由分包单位和总包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D.由总包单位承担责任

  参考答案:B

  2[单选题]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规定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的有关资料后,(  )d未予答复或未对承包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被认可。

  A.7

  B.14

  C.28

  D.56

  参考答案:C

  3[单选题] 某宾馆工程,由于业主急于按期开业迎客,于工程完工后在未进行竣工验收情况下就对外营业,使用中发现部分客房出现漏水现象,则该质量责任应由(  )承担。

  A.总承包人

  B.防水分包人

  C.业主

  D.物业公司

  参考答案:C

  4[单选题] 《合同法》规定的建设工程承包人优先受偿权的价款范围不包含(  )。

  A.工程材料款

  B.工程人员的报酬

  C.工程管理费用

  D.工程停工费用

  参考答案:D

  5[单选题] 某建筑工程幕墙分包商欲将分包范围内的劳务作业分包给某建筑劳务公司,则该劳务分包(  )。

  A.必须经发包人的同意

  B.必须经总承包人的同意

  C.为分包工程再分包,违法

  D.无须征得同意,合法有效

  参考答案:D

  参考解析:《司法解释》第7条规定,具有劳务作业法定资质的承包人与总承包人、分包人签订的劳务分包合同,当事人以转包建设工程违反法律规定为由请求确认无效的,不予支持,故选D。

  6[单选题] 固定单价合同中,分项工程工程量的风险属于(  )。

  A.发包人

  B.承包人

  C.发包人和承包人

  D.工程造价咨询机构

  参考答案:A

  7[单选题]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中关于合同文件组成部分:①图纸;②工程预算书;③投标书附件;④有关标准规范。如果上述文件就同一内容的约定不一致,则其优先解释顺序为(  )。

  A.③→④→②→①

  B.①→②→③→④

  C.①→②→④→③

  D.③→④→①→②

  参考答案:D

  8[多选题] 承包人可以提出解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主张的情形有(  )。

  A.发包人在承包人催告下始终未能提供施工图纸

  B.发包人未按照约定履行隐蔽工程验收义务

  C.发包人对承包人施工计划迟迟不予审批

  D.发包人在承包人催告下始终未能足额支付工程进度款

  E.发包人采购的钢筋主材质量不合格严重影响工程进度,使工程长时间停工

  参考答案:A,D,E

  9[多选题]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约定属于承包人工作义务的是(  )。

  A.确定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

  B.协助处理施工现场地下管线的保护

  C.负责已完工程的保护工作

  D.遵守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管理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E.提供和维护非夜间施工适用的照明、围栏设施

  参考答案:C,D,E

  10[简答题]

  1.背景

  某商务楼建筑工程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了三个不同性质的施工单位承担该项目的所有施工任务,建设单位分别与A公司签订了建筑主体土建工程施工合同;与B公司签订了机电设备安装合同;与C公司签订了外幕墙工程安装合同。三个合同中均约定了由建设单位全面协调现场其他施工单位的协作施工,为工程施工创造有利条件;同时,建设单位将砌筑工程单独发包给D公司,并签订施工合同。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了如下事件:

  事件一:A公司在签订合同后因自身管理能力和劳务组织人员存在困难,遂与承包商E签订分包合同,将部分工主体结构交由其施工,同时约定由其按照分包合同额8%向A支付管理费用,一切责任由承包商E承担。

  事件二:由于A公司施工时间拖延15d,造成B公司开工时间相应顺延,B公司遂向A公司提出索赔要求。

  事件三:建筑主体结构完工后,A公司立即拆除了主体外围脚手架工程,C公司原计划由建设单位协调使用A单位外围脚手架安装幕墙工程的计划不得不改变,为此重新调整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后C公司就新方案实施引起的费用增加和工期延误向建设单位提出索赔。

  事件四:由于部分机电安装工程在招标时未能确定,建设单位与B公司签订合同时采用可调单价合同模式,施工过程中由于市政电网停电2d,B公司提出调整合同价款的要求,建设单位只同意延长工期,拒绝调整合同价款。

  2.问题

  (1)建设单位将上述工程单独发包给A、B、C、D公司的做法是否合法?并说明理由。

  (2)事件一中,A公司的做法是否正确?并说明理由。

  (3)事件二中,B公司向A公司提出索赔要求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4)事件三中,C公司向建设单位提出索赔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5)事件四中,建设单位的做法是否合理?哪些因素下合同价款可以调整。

  参考答案:

  (1)建设单位将建筑主体土建工程发包给A公司合法;

  建设单位将机电设备安装合同发包给B公司合法;

  建设单位将外幕墙安装工程发包给C公司合法;

  建设单位将砌筑工程发包给D公司不合法,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GF—2013—0201,建设单位将应当由一个承包单位完成的建设工程分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不同的承包单位的行为属肢解发包,该砌筑工程单独发包属肢解发包,不合法。

  (2)事件一中A公司的做法不正确。

  其行为属于违法分包的行为,违背了《建筑法》等法律、法规关于建筑主体结构工程不能分包的规定。

  (3)事件二中,B公司向A公司提出索赔不能成立。

  因为B公司与A公司不存在合同关系,正确做法是应就A公司拖延造成其开工推迟的工期和费用损失,向建设单位提出索赔。由建设单位向A公司提出索赔。

  (4)事件三中,C公司向建设单位提出索赔能够成立。

  因为在施工合同中已经约定建设单位应协调施工现场其他施工单位,为承包单位创造有利条件,事件三中建设单位实际未履行上述约定。

  (5)建设单位的做法不合理。

  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可调价格合同中合同价款可以调整的因素有:

  1)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影响合同价款;

  2)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

  3)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h;

  4)双方约定的其他因素。

  11[简答题]

  1.背景

  某综合办公楼工程,建设单位(甲)通过招标投标程序确定工程由承包商(乙)为中标单位,双方签订了工程总承包合同,由于工程涉及勘察设计任务,而乙不具备上述能力,后经甲建设单位同意,乙分别与丙设计公司和丁建筑工程公司签订了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和工程施工合同。勘察设计合同约定丙设计公司负责综合办公楼的设计服务工作,并按合同约定交付有关设计文件和资料。施工合同约定丁根据丙设计公司提供的设计图纸进行施工,工程竣工时根据国家有关验收规定及设计图纸进行质量验收。上述合同签订后,丙设计公司按时将设计文件和有关资料交给丁,丁根据设计图纸进行施工。工程竣工后,甲组织相关单位对工程进行联合验收,发现工程存在严重质量问题,是由于设计违反相关规范造成的。后甲就工程质量损失提出索赔要求,丙设计公司以与甲方没有合同关系为由拒绝承担责任。乙以自己不是设计人为由推卸责任,后甲以丙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诉讼。

  2.问题

  (1)本案中,甲与乙、乙与丙、乙与丁分别签订的合同是否有效?并说明理由。

  (2)本案工程出现的质量问题责任应如何划分?

  (3)甲以丙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诉讼是否妥当?并说明理由。

  参考答案:

  (1)合同有效性判定如下:

  甲与乙签订的总承包合同有效。理由:根据《合同法》和《建筑法》的规定,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单位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

  乙与丙签订的分包合同有效。理由:根据《合同法》和《建筑法》的规定,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乙与丁签订的分包合同无效。理由:根据《合同法》和《建筑法》的规定,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转包给第三人。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也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因此,乙将由自己总承包的施工工作全部分包给丁,违反了上述规定,应认定合同无效。

  (2)本案工程出现的质量问题责任应划分如下:丙的设计不尽合理给甲带来重大损失,乙和丙应对工程质量问题向甲承担连带责任。

  (3)甲以丙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诉讼不妥。理由:甲与乙不存在合同关系,根据《合同法》和《建筑法》的规定,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建设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分包单位应当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其分包工程的质量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质量承担连带责任。

  12[简答题]

  1.背景

  某房地产开发公司投资建造一座高档写字楼,钢筋混凝土结构,设计项目已明确,功能布局及工程范围都已确定,业主为减少建设周期,尽快获得投资收益,施工图设计未完成时就进行了招标。

  (1)招标工作中发生以下事件:

  1)招标文件规定本地区单位参加投标不需要垫资,外地区单位参加投标需要垫资200万元。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指定丙公司为房地产开发公司代理招标事务,并负责组织召开并主持招标预备会议与开标会议。

  2)五家单位参加投标,其中乙公司在投标截止日期时间之前报送的新报价方案在原报价的同时提出报价降低新方案,经项目经理签字、企业盖章后送招标方,招标方以“一标一投”为理由拒绝该公司报送新的方案。

  3)最后采用综合评分法确定了甲建筑工程公司为总承包单位。

  (2)业主与承包方签订施工合同时,由于设计未完成,工程性质已明确但工程量还难以确定,双方通过多次协商,拟采用总价合同形式签订施工合同,以减少双方的风险。

  施工总承包合同条款中有如下条款:

  1)工程合同额为1200万元,总工期为10个月。

  2)本工程采用固定价格合同,乙方在报价时已考虑了工程施工需要的各种措施费用与各种材料涨价等因素。

  3)甲方向乙方提供现场的工程地质与地下主要管网资料,仅供乙方参考使用,甲方不对由此带来的费用及工期负责。

  4)乙方不能将工程转包,为加强工程进度,但允许分包,也允许分包单位将分包的工程再次分包给其他单位。

  (3)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如下事件:

  1)建设单位接到政府安全管理部门将于6月份进行现场工程安全施工大检查的通知后,要求施工单位结合现场安全状况进行自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施工单位进行了自查整改,并向项目监理机构递交了整改报告,同时要求建设单位支付为迎接检查进行整改所发生的费用。

  2)现场浇筑的混凝土楼板出现了多道裂缝,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分析,认定是商品混凝土的质量问题。对此,施工单位提出,因混凝土厂家是建设单位推荐的,故建设单位负有推荐的责任,应分担检测的费用。

  2.问题

  (1)根据招投标管理的相关规定,招标过程中发生事件存在哪些不妥?并说明理由。

  (2)在总承包合同中,业主与施工单位选择总价合同是否妥当?为什么?

  (3)合同条款中有哪些不妥之处?并给出正确做法或理由。

  (4)本工程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中,施工单位做法是否合理?给出正确做法或理由。

  参考答案:

  (1)不妥之一:招标文件对于本地区投标单位与外地区投标单位制定不同的规则;

  理由:不符合招投标法的公正、公平原则。

  不妥之二: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指定丙公司作为招标人指定招标代理机构;

  理由:应由招标人自行组织或委托具备相应资格的单位进行招标,不由能行政主管部门指定。

  不妥之三:负责组织召开并主持招标预备会议与开标会议;

  理由:组织并主持招标预备会议和开标会,应由招标单位或其代理公司负责主持,接受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招投标相关管理部门监督。

  不妥之四:招标人拒绝乙公司的新报价方案;

  理由:在开标前投标人提交的新文件应属于招标文件的有效补充文件。

  (2)选用总价合同模式不妥当;

  理由:施工图设计未完成,虽然工程性质已明确,但工程量还难以确定,工程价格随工程量的变化而变化,双方风险都比较大,不适宜采用总价合同模式。

  (3)不妥之一:甲方向乙方提供现场的工程地质与地下主要管网资料,仅供乙方参考使用,甲方不对由此带来的费用及工期负责;

  正确做法:甲方应对提供的资料(数据)真实、准确性负责,并作为乙方现场施工的依据。现场如与提供资料不符,甲方对工期及费用负责。

  不妥之二:允许分包单位将分包的工程再次分包给其他施工单位;

  理由:分包单位再次分包属于违法分包。

  (4)事件一:施工单位做法不合理;

  理由:施工单位有保证施工现场安全状况的义务,与是否检查无关。

  事件二:施工单位做法不合理;

  理由:建设单位只是推荐,并不是建设单位采购,不承担责任。

  13[简答题]

  1.背景

  2011年5月20日,某建筑公司(乙方)与某开发商(甲方)签订了住宅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乙方编制的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已获监理工程师批准。该工程的基坑开挖土方量为4500m3,其中土方挖掘直接费单价为4.2元/m3,综合费率为直接费的20%。该基坑施工方案显示:土方工程采用租赁的1台挖掘机施工(租赁台班为450元)。甲、乙双方合同约定6月11日开工,6月20日完工。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如下事件:

  事件一:因租赁的挖掘机大修,晚开工2d,造成人员窝工10个工日。

  事件二:施工中,遇到软土层,监理工程师6月15日下发停工指令,进行地质复查,配合用工15个工日。

  事件三:6月19日接到监理工程师于6月20日复工令,同时提出基坑开挖深度加深的设计变更,由此导致土方开挖量增加900m3。

  事件四:6月20日~6月22日,因下罕见特大暴雨使基坑开挖暂停,造成人员窝工10个工日。

  事件五:6月23日用30个工日修复事件四中被冲坏的永久道路,6月24日恢复挖掘工作,最终基坑于6月30日挖坑完毕。

  针对上述五个事件,乙方向甲方均提出工期和费用索赔。

  2.问题

  (1)上述各事件中,乙方向甲方提出的索赔是否成立(仅就责任范围进行回答,不考虑具体日期和费用额)?并说明理由。

  (2)上述事件工期索赔各多少天?总工期索赔多少天?

  (3)假设合同约定人工费单价为23元/工日,因增加用工所需的管理费为增加人工费的30%,则合理的费用索赔总额是多少?

  参考答案:

  (1)上述事件中:

  事件一:工期和费用索赔均不成立。因为租赁的挖掘机大修迟延开工,属于承包人自身的责任。

  事件二:工期和费用索赔均成立。因为地质条件的变化属于业主应承担的责任。

  事件三:工期和费用索赔均成立。因为变更设计属业主应承担的责任。

  事件四:工期索赔成立。因为罕见特大暴雨为不可抗力的影响,工期应予顺延,人员窝工不成立。

  事件五:工期和费用索赔均成立。因为暴雨冲坏永久道路,是业主承担的责任。

  (2)上述事件工期索赔的天数:

  事件二:可索赔工期5d;

  事件三:可索赔工期2d,即900m3/(4500m3/10d)=2d;

  事件四:可索赔工期3d;

  事件五:可索赔工期1d;

  故总工期可索赔11d。

  (3)上述事件可索赔费用:

  事件二中人工费:15工日×23元/工日×(1+30%)=448.5元;

  机械费:450元/台班×5d=2250元;

  事件三:(900m3×4.2元/m3)×(1+20%)=4536元;

  事件五中人工费:30工日×23元/工日×(1+30%)=897元;

  机械费:450元/台班×1d=450元。

  故总计可索赔费用8581.5元。

  14[简答题]

  1.背景

  某宾馆大堂改造装修工程,考虑到施工范围和施工内容较为明确,工期较短,业主与承包商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签订了固定总价合同。消防系统工程改造内容工程量目前无法确定,合同中约定此部分暂估价为120万元,同时合同约定消防工程由业主指定的某安装公司完成。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如下事件:

  事件一:最终消防工程根据实际完成工程量计算价款为146万元,承包商提出追加结算差额,但业主认为既然是固定总价合同,不应追加合同价款。

  事件二:设计采用地热辐射采暖,在施工过程中,所有施工过程均由现场监理旁站验收。地采暖工程接近完工前,业主工程师要求对某区域房问地采暖重新剥离检查防潮层和绝热层。承包商认为施工过程经监理工程师旁站监理并验收合格,需业主承诺补偿重新检验发生的一切费用、并延长由此影响的工期,才能配合业主再次剥离检验的要求。但业主认为可以随时提出重新检验的要求。

  2.问题

  (1)本案例中项目采用固定总价合同方式是否妥当?并说明理由。

  (2)事件一中,承包单位要求消防工程按照146万元结算是否妥当?并说明理由。

  (3)事件二中,业主提出重新检验的要求是否合理?并说明理由。

  (4)事件二中,承包商关于补偿费用和工期的说法是否合理?并给出理由。

  参考答案:

  (1)本案工程采用固定总价形式恰当。

  因为本案工程工程量不大,工期短,施工范围和承包内容明确,所以采用固定总价形式相对来说对双方风险都比较小。

  (2)消防分包工程应按照146万元结算。

  因为,在固定价格的承包范围内由于消防工程工程量不确定所以暂以120万元计算,最终工程量按照实际工程量予以调整,此为固定总价合同的价款风险调整因素。

  (3)事件二中,业主重新检验的要求合理。

  理由: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无论监理工程师是否进行验收,当其要求对已经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时,承包人应按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

  (4)事件二中,承包商关于补偿费用和工期的说法不合理。

  理由:如再次检验合格,则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如再次检验结果不合格,则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5[简答题]

  1.背景

  某市新建科技馆工程,地下2层,地上24层,地上裙房4层,通过正规招投标程序,建设单位最终选定了一定具有相应施工总承包资质的A建筑公司为中标单位,并与其签订了工程总承包合同。

  施工过程中发生如下事件:

  事件一:建设单位将该工程金属门窗工程指定分包,并与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B公司签订门窗施工合同。

  事件二:由于工期紧张,A公司在征得建设单位同意后,决定自行施工主楼,将裙房工程分包给具备相应资质的C公司,将装饰装修分包给具备相应资质的D公司。

  事件三:A公司在征得建设单位同意后,与E劳务公司针对主楼施工签订了劳务分包合同,经查E公司具备相应劳务资质。由于该工程工期压力较大,E公司劳务人员不够,将部分劳务分包给同样具备相应资质的F劳务公司。

  事件四:由于D公司管理不善,出现施工质量问题,给建设单位造成一定损失,建设单位因A公司为项目总承包,于是就此事向A公司提出索赔要求。A公司认为损失由D公司造成,且分包给D公司也经过建设单位同意,所以建设单位应向D公司提出索赔,A公司不应承担质量责任。

  2.问题

  (1)事件一中,关于建设单位指定分包门窗工程的做法是否正确?并说明理由。

  (2)事件二中,C公司、D公司的分包是否合法?分别说明理由。

  (3)事件三中,E公司、F公司的分包是否合法?分别说明理由。

  (4)事件四中,建设单位向A单位索赔是否正确?为什么。A公司的说法是否正确?为什么?

  参考答案:

  (1)事件一中,建设单位指定分包门窗工程的做法不正确;

  理由:指定分包,应该是与总承包单位签订施工合同,而不是由建设单位直接与B公司签订合同。

  (2)C公司分包不合法;

  理由:裙房结构同样属于主体结构,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施工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属于违法分包。

  D公司分包合法;

  理由:D公司具备相应资质,且分包行为征得建设单位同意。

  (3)E公司劳务分包合法;

  理由:E公司具备相应资质,且分包行为征得建设单位同意。

  F公司劳务分包不合法;

  理由: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分包不得再行分包,属违法分包。

  (4)建设单位做法正确;

  理由:建设单位只与总承包单位A公司有合同关系,故由于施工方原因造成的损失应向A公司提出索赔。

  A公司做法不正确;

  理由: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建设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质量承担连带责任,由此可见,A单位应对D公司的质量损害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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