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安(分)局,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安厅《关于2016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人社发〔2016〕230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市2016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的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16年度一级注册消防资格考试定于11月12、13日两天进行,考试安排和科目如下:
11月12日 | 上午 | 9:00~11:30 消防安全技术实务 |
下午 | 14:00~16:30 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 | |
11月13日 | 上午 | 9:00~12:00 消防安全案例分析 |
考区设置视各地报名情况另行确定,考试具体地点可从准考证上获知。
二、组织分工
(一)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工作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安厅共同负责,具体考务工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
(二)考试报名和资格初审工作由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安局共同负责。有关报名的具体组织实施由各市人事考试机构负责。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安厅负责报名资格的终审。
三、报考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均可申请参加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
1.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4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7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5年。
2.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者学位,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3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5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4年。
3.取得含消防工程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者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2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者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3年。
4.取得消防工程专业硕士学历或者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1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硕士学历或者学位,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2年。
5.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博士学历或者学位,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1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博士学历或者学位,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2年。
6.取得其他专业相应学历或者学位的人员,其工作年限和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年限均相应再增加1年。
(二)获准免试1科的条件:
符合以上报名条件,并具备下列一项条件的,可免试《消防安全技术实务》科目,只参加《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和《消防安全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1.2011年12月31日前,评聘高级工程师技术职务的。
2.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或者勘察设计各专业注册工程师资格证书的。
(三)报考条件中对大专以上学历层次消防工程相关专业的审核,可参照消防工程相关专业新旧对照表(附件)执行。
(四)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考人员取得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2016年12月31日。
四、科目设置及管理模式
考试共设《消防安全技术实务》、《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和《消防安全案例分析》3个科目。
考试成绩实行3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参加全部3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符合免试条件参加2个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五、试题题型及答题方式
《消防安全技术实务》和《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2个科目试题均为客观题,在普通答题卡上作答;《消防安全案例分析》科目试题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
报考人员应考时,可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等文具,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考场上应备有草稿纸供考生索取,考后收回。
六、报名组织
此次考试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网上支付报名方式。具体事宜如下:
(一)报名网址: zg.cpta.com.cn(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
网上报名时间:8月22—9月4日。
现场资格审查日期:9月8日(全天),9月9日(下午),
9月10日(全天)。具体审核时间:上午8:40——11:40,下午3:10——5:40。
现场资格审查地点: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市场一楼大厅(海州区朝阳东路1号,原市劳动局)。
网上支付时间:8月22—9月11日。
报名资格条件咨询电话:0518-12333、85812148、85835215
报名考务技术咨询电话:0518-85826670、85811913。
(二)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6年度资格考试统一网上报名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6〕6号)精神,全国统一报名系统档案库仅包含成绩有效期内报考人员档案信息,凡在网报档案库中存在档案信息的为老考生,网报档案库中不存在档案信息的,一律按新考生处理。2016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网报系统档案库包含2015年报考人员档案信息。异地考生一律按新考生处理。
(三)资格初审。
参加此项考试的报考人员,需在报名网站上如实填写各项报名信息,信息确认后,应按规定将有关报考材料送指定地点接受资格审查。
1.网上下载的报名表;
2.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及复印件;
3.相应的学历证书及复印件;申请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还需提供相应的免试证明材料及复印件;
4.有效的业务工作证明原件(格式:×××同志××年参加工作,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年,加盖单位公章)。
报考人员应对照报考条件认真自查报考资格,如网上缴费成功后,一旦在审查中被查出不具备报考条件而被取消报考资格者,报名费用将不再退回。
(四)准考证打印及发票领取时间。
考生于2016年11月4日—11日,登陆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或连云港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
如需开具发票,请考后一个月之内,持本人身份证至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务室(朝阳东路1号406室)领取考试收费发票,逾期不补。
七、其他事项
1、有关购买考试大纲和教材事宜,可登陆中国消防协会网站(www.cfpa.cn)自行购买。
八、收费事宜
(一)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一级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试行收费标准的复函》(苏价费函〔2015〕89号)的规定,2016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考试的收费标准为:《消防安全案例分析》按每人每科69元、《消防安全技术实务》和《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按每人每科65元、报名费按每人10元标准收取。
附件:1.消防工程相关专业新旧对照表
附件
消防工程相关专业新旧对照表
专业划分 | 专业名称(98版) | 旧专业名称(98年前) |
工学类 相关专业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电子信息工程; 通信工程;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高电压与绝缘技术;电气技术(部分);电机电器及其控制;光源与照明;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子工程;应用电子技术;信息工程;广播电视工程;电子信息工程;无线电技术与信息系统;电子与信息技术;公共安全图像技术;通信工程;计算机通信;计算机及应用;计算机软件;软件工程。 |
建筑学;城市规划; 土木工程; 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 给水排水工程。 | 建筑学;城市规划;城镇建设(部分);总图设计与运输工程(部分);矿井建设;建筑工程;城镇建设(部分);交通土建工程;工业设备安装工程;涉外建筑工程;土木工程;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城市燃气工程;供热空调与燃气工程;给水排水工程。 | |
安全工程 | 矿山通风与安全;安全工程。 | |
化学工程与工艺 | 化学工程;化工工艺;工业分析;化学工程与工艺 | |
管理学类 相关专业 | 管理科学; 工业工程; 工程管理。 | 管理科学;系统工程(部分);工业工程;管理工程(部分);涉外建筑工程营造与管理;国际工程管理 |
注:表中“专业名称”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高等教育司1998年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中规定的专业名称;“旧专业名称”指1998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颁布前各院校所采用的专业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