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委组织部、市公务员局统一部署,根据《天津市公务员录用考察实施细则(试行)》,我局决定对2016年体检合格人员开展录用考察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录用考察时间
2016年8月16日至9月9日
二、录用考察内容
主要考察考生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学习(工作)表现、廉洁自律等情况,进一步核实是否符合报考职位的资格条件,以及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三、录用考察形式
录用考察工作采取实地考察和函调相结合的形式,考察组查阅考生人事档案,并根据情况对考生所在单位(学校)进行延伸考察,具体安排由考察组通知考生。
考生登录天津财政地税政务网—公开招考专栏,下载《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公务员录用考察报告》(见附件1、2),由所在单位(学校)有关部门填写并加盖单位(院系)党委(总支)印章后,于考察时交给考察组。
四、有关要求
1.录用考察期间,请考生保持手机畅通并按照考察组要求做好相关工作,确保考察工作顺利进行。
2.联系人:董老师。联系电话:022-23205766。
附件: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人事教育处
2016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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