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十堰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因部分考生放弃资格,现将递补体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递补体检人员名单(附后)
二、体检注意事项:
1、参加体检人员请于8月19日(星期五)上午8:00到 十堰市太和医院体检中心(敬业楼旁)集合,逾时不到者视为放弃。
2、体检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一支黑色水笔,费用自理(现金300元)。
3、体检时要空腹,体检前一天晚上9点以后不再进食。
4、体检时需填写本人档案所在地,请考生提前予以确认。
附件:
十堰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递补体检人员名单.xlsx
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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