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上半年湖州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拟聘用人员公示期已经结束。请拟录用人员及招聘单位于2016年9月30日前办理录用手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流程:
1、持本人身份证,到湖州市人才市场管理中心(二楼综合办公室)开具调档函。
2、本人持调档函,向本人档案所在地调取个人档案。
3、档案转到湖州市人才市场管理中心后:应届毕业生凭学历证、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社会人员持与原单位的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到湖州市人才市场管理中心(二楼人才开发办)开具干部调动介绍信,编制及社保、工资联系函,并同时填写《浙江省事业单位新参加工作人员登记表》。
4、本人持干部调动介绍信到录用单位主管部门报到。录用单位工作人员持编制及社保、工资联系函为其办理编制审批、社保转移、核定工资和公积金转移等事宜。
5、事业单位新进人员不再办理人事代理,待办完入编手续后,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招聘单位)开具调档介绍信到湖州市人才市场管理中心调取个人档案。
二、咨询电话:
事业单位人员流动部0572—2175933
档案部0572—2032736
附件:
湖州市人才资源开发管理办公室
2016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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