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201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等有关规定,经过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拟录用温海伦同志为公务员、黄越铭同志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6年8月16日至8月22日(公示期7天)。如对拟录用人员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钦州市钦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实名反映。
材料邮寄(送达)地址:钦州市钦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612室
邮政编码:535000
监督电话:钦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77-3686678
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77-2817199
附件:2016年钦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拟录用人员名单第二批.xls
钦州市钦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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