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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关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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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报关单货物技术进出口许可管理制度(5)

 (二)限制进出口技术管理

  1、 限制进口技术管理

  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的有关部门,制定、调整并公布限制进口的技术目录,属于限制进口的技术,实行许可证管理,未经国家许可,不得进口。

  (1)进口流程

  (2)范围:

  目前列入《中国禁止限制进口技术目录》中进口属限制进口的技术包括生物技术、化工技术、石油冶炼技术、石油化工技术、生物化工技术、造币技术等。

  (3)申报规定:

  经营限制进口技术的经营者在向海关申报进口手续时,必须主动递交技术进口许可证件,否则,将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

  2、限制出口技术管理

  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的有关部门,制定、调整并公布限制出口的技术目录,属于目录范围内限制出口的技术,实行许可证管理,未经国家许可,不得出口。

  我国目前限制出口的技术目录主要有《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管理目录》和《中国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目录》等。

  经营限制出口技术的经营者在向海关申报出口手续时,必须主动递交相关技术出口许可证件,否则,将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

  三、自由进出口管理

  (一)货物自动进口许可管理

  1、基于国家监测进出口情况的需要,国家对部分属于自由进口的货物实行自动进口许可管理。

  2、自动进口许可管理是在任何情况下对进口申请一律予以批准的许可制度。实际上是对自由进口货物在进口前进行自动登记,目的是为统计和监督。

  3、货物自动进口许可管理是我国进出口许可管理制度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目前各国普遍使用的一种进口管理制度。

  (二)自由进出口技术管理

  进出口属于 自由进出口的技术,应当向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机构办理合同备案登记。申请人凭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签发的技术进出口合同登记证办理有关进出境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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