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文昌市201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考察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察对象
体检合格人员(名单详见附件)。补体检、复检和递补体检考生的考察另行通知。
二、考察要求
考察人选须在8月21日前提交以下材料:
(一)个人自传1份(手写,字体工整并签名);
(二)个人档案(密封盖章)
(三)蓝色版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或海南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介绍信)
(四)《海南省考录公务员(选聘大学生村官)报名表》、准考证复印件各1份;
(五)户口本、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
(六)学历学位复印件1份
(七)在编在岗的国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提供聘用审批表复印件1份;系其他报考人员的,须提供劳动合同复印件1份或从社保机构打印的社会养老保险缴纳记录复印件1份;
(八)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个人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1份;
(十)乡镇以上计生部门出具的计生证明原件1份。
三、其他事项
联系地址:文昌市清澜开发区文府路市委、市政府办公楼主楼406房文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调配室。
联系电话:0898—63330057 63330508(传真)
联系人:冯 鑫、陈育国
附件:201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进行考察人员名单.xlsx
2016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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