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6年湖州市南浔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规定,经过公开报名、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等程序,拟聘用李颖同志为湖州市南浔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体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从2016年8月8日到8月14日,共7天。
在公示期限内,有关人员均可实事求是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在反映时应署真实姓名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来信的有效时间以发信时的当地邮戳为准。
监督电话: 0572-3013686、3023236
通信地址:湖州市南浔镇朝阳路666号
邮政编码:313009
附件:
湖州市南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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