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关于直属海事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现就中华人民共和国山东海事局(以下简称“山东海事局”)事业单位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体检等工作公告如下:
一、面试人员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分数线见附件1。
二、报到、资格复审及面试时间
(一)请各位考生于2016年8月13日08:30-11:30时进行报到和资格复审。
(二)面试时间定于2016年8月14日进行。参加面试的考生须于面试当日上午08:30前到面试地点报到。截止面试当日上午08:30没有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三)考生须在规定的日期和时间准时报到进行资格复审及面试。如因个人原因,逾时未报到者,按自动放弃处理,不再补审、补试。
三、报到、资格复审及面试地点
考生报到、资格复审及面试地点:山东海事局(青岛市巫峡路21号)。
四、综合成绩合成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2)×50%+面试成绩×50%
五、体检和考察
实际参加面试的考生人数达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以上(含3倍)的职位,不设合格分数线;少于3倍时,面试考生面试成绩达到60分以上(含60分)的为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合成综合成绩,不得进入体检。
面试结束后,我局将根据上述原则确定体检人选,并按体检要求组织体检,时间为8月15日上午。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考察人选与职位招录计划按1:1实行等额考察。
六、注意事项
(一)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到规定地点进行报到、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否则按弃权处理,不再补试。
(二)考生报到、资格复审时须提交相应的身份证明材料和满足所报考职位要求的证明材料(具体要求见附件),请广大考生提前准备有关材料,所有提供材料复印件要求为A4纸张。
(三)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有关材料的主要信息不实、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面试或录用资格。
(四)考生面试和体检期间食宿自行安排,各项费用自理。特困生或低保人员(须提供县或县级以上相关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材料)本人在面试和体检期间的食宿费用和体检费用按照有关规定由我局承担。
(五)请联系方式有变动的考生及时将变动情况通过电话告知我局,并保持联系手机或电话畅通,否则后果自负。
(六)有关招录的未尽事项将陆续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网站、中国海事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网和山东海事局网站进行公告,请及时查阅。
(七)山东海事局人事教育处联系方式:
电话:0532-58761595,传真:0532-58761593,
邮箱:sdmsarjc@163.com,网址:www.sdmsa.gov.cn。
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巫峡路21号山东海事局人事教育处,邮编:266002。
附件:
3.中华人民共和国山东海事局事业单位面试提交材料清单及相关样本.doc
中华人民共和国山东海事局
2016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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