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教育局已完成2016年直属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体检工作。直属事业单位应参加体检54人,其中因怀孕申请延迟体检2人,放弃体检2人,其余50名考生的体检结论均为合格。现将体检结果及递补体检等有关事宜予以公告。
因怀孕申请延迟体检人员名单:
乐山市现代教育技术装备处:吴美霖(10030201)
乐山市草堂高级中学:文怡(10080201)
放弃体检人员名单:
四川省乐山第一中学校:唐艳梅(10070205)
乐山市草堂高级中学:杨意晗(10080105)
三、递补人员名单及体检有关事项:
(一)递补人员名单
(二)递补体检有关事项
1、递补体检工作原则上于2016年8月10前完成,具体时间以招聘单位通知时间为准。
2、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新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规定: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博(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场复检。
3、体检的要求
请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保持手机畅通,手机电话有变的请主动与乐山市教育局人事科联系。
(1)考生务必按招聘单位的要求按时到达指定地点,逾时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及下一招聘环节。
(2)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3)空腹进行采血和B超检查。
(4)体检时请有近视的考生佩带眼镜,以便检查矫正视力。
(5)体检当日应避免穿戴有金属饰品及印花的衣物。
(6)体检当日请务必按要求完成所有体检项目,漏项则视为自动放弃。
(7)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体检结论公布之日起3日内向乐山市教育局人事科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为准。
乐山市教育局人事科联系电话:0833—2425843
附件:
2016年乐山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递补人员名单.docx
乐山市教育局
2016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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