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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舟山2016年一级建造师考试资格审核

  根据《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一级建造师注册专业对照表》和相关规定,对于所有在浙江省舟山市参加2016年一级建造师考试的新考生,在2016年8月1日—8月3日进行考试资格审核。

  浙江舟山2016年一级建造师考试资格审核

  审 查 对 象:新考生(含异地转入我省的考生,见报名表上说明)

  审查具体地点:市直和省属在舟单位报考人员到市人事考试办公室、

  县(区)属单位报考人员按单位属地原则到所属各县(区)人力社保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职称培训科)

  (详细请见附件1:市直及各县(区)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审查地址:)

  审查起至日期:2016年8月1日—8月3日

  现场审查时间:上午8:45-11:45 下午2:45-5:45

  报考条件审查依据:《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附件2)、《一级建造师注册专业对照表》(附件3)和相关规定

考生类型

材料类型

相关要求

来源/样式

审查人员处置

所有新考生

报名表

下载打印件不能再作更改;诚信声明处签名;所在单位或业务主管部门初审同意并盖章

报名系统下载打印件

收下原件,签署审查意见并盖章

网上交费通知单

考生自行填写

省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件原件

盖章;退回报考人员

工作年限证明

所在单位出具盖章证明。(曾经在多家单位工作的,每个单位都要盖章证明;)。

省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件原件

收下原件

学历(学位)证书

在国(境)外取得的,需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

原件和复印件

收下复印件1

身份证(军官证)

非本人需提供原件

复印件

收下复印件1


以上材料,所有新考生均需提供;

以下材料,仅对应的新考生需提供

工作单位不在舟山,但户籍在舟山的考生

补充

材料

户口本

以户籍所在地报名

原件和复印件

收下复印件1

申请免试部分科目的考生

免试材料

相应的项目经理资质证书、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或符合相应的学历和专业年限要求。

原始证件和复印件

收下复印件1

报考“增报专业”的新考生

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

考试所取得的证书

原件和复印件

收下复印件1

  附件1:市直及各县(区)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审查地址.docx

  附件2: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docx

  附件3:一级建造师注册专业对照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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