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一级建造师注册专业对照表》和相关规定,对于所有在浙江省舟山市参加2016年一级建造师考试的新考生,在2016年8月1日—8月3日进行考试资格审核。
浙江舟山2016年一级建造师考试资格审核
审 查 对 象:新考生(含异地转入我省的考生,见报名表上说明)
审查具体地点:市直和省属在舟单位报考人员到市人事考试办公室、
县(区)属单位报考人员按单位属地原则到所属各县(区)人力社保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职称培训科)
(详细请见附件1:市直及各县(区)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审查地址:)
审查起至日期:2016年8月1日—8月3日
现场审查时间:上午8:45-11:45 下午2:45-5:45
报考条件审查依据:《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附件2)、《一级建造师注册专业对照表》(附件3)和相关规定
材料类型 | 相关要求 | 来源/样式 | 审查人员处置 | ||
所有新考生 | 报名表 | 下载打印件不能再作更改;诚信声明处签名;所在单位或业务主管部门初审同意并盖章 | 报名系统下载打印件 | 收下原件,签署审查意见并盖章 | |
网上交费通知单 | 考生自行填写 | 盖章;退回报考人员 | |||
工作年限证明 | 所在单位出具盖章证明。(曾经在多家单位工作的,每个单位都要盖章证明;)。 | 省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件原件 | 收下原件 | ||
学历(学位)证书 | 在国(境)外取得的,需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 | 原件和复印件 | 收下复印件1份 | ||
身份证(军官证) | 非本人需提供原件 | 复印件 | |||
以上材料,所有新考生均需提供; 以下材料,仅对应的新考生需提供 | |||||
补充 材料 | 户口本 | 以户籍所在地报名 | 原件和复印件 | 收下复印件1份 | |
申请免试部分科目的考生 | 相应的项目经理资质证书、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或符合相应的学历和专业年限要求。 | 原始证件和复印件 | 收下复印件1份 | ||
报考“增报专业”的新考生 | 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 | 考试所取得的证书 | 原件和复印件 | 收下复印件1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