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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招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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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浙江省河海测绘院公招公告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省河海测绘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浙江省河海测绘院成立于1957年1月,是浙江省水利河口研究院所属社会公益性事业单位,机构规格副县处级。主要从事钱塘江、杭州湾、沿海、河流、湖泊水下地形测绘、水文测验、水下障碍物探测及地理信息系统开发应用,为浙江省河流、河口、沿海(海岸)、水利的科学研究和水土资源的开发利用提供服务。
    二、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名,具体招聘条件见下表:

招聘岗位
人数
专业
年龄
要求
学历学位
其他条件
河海测绘①
2
测绘工程、地理信息系统及相近专业
35周岁以下(1975年7月15日后出生)
本科、学士及以上
具有3年及以上测绘相关工作经历
河海测绘②
2
海洋技术、分析化学及相近专业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信息发布平台
    1、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www.zjhrss.gov.cn ,“专题专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栏”);
    2、浙江人事考试网(//www.zjks.com);
    3、浙江省水利厅网(//www.zjwater.gov.cn,“人事人才/公开招聘”栏目)。
    其中,浙江人事考试网为笔试相关信息发布平台,浙江省水利厅网为其他相关信息发布平台。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本次考试报名全部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其他形式报名。报名时间:2011年7月20日上午9:00-7月27日下午16:00。报考人员在浙江人事考试网,报名表上完整填写所应聘的岗位名称,并只能选择一个应聘岗位,否则将视作无效报名。
    2、资格初审。招聘单位将于7月21日-7月28日安排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可上网查询初审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同一岗位符合条件并缴费确认的报考人数不得低于招聘岗位人数的3倍,否则核减或取消相应岗位招聘计划,并告知报名人员。
    3、准考证。资格初审通过的报考人员可在2011年7月21日上午9:00-7月29日24:00资格初审通过的报考人员可在同一网址办理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报名资格。已缴费人员在2011年8月10日-8月12日在浙江人事考试网(www.zjks.com)下载打印准考证。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各占综合成绩50%和50%。
    1、笔试
    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笔试于8月13日在杭州市内举行。具体地点及时间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成绩在浙江人事考试网自行查询。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入围面试人员名单。有缺考或者未参加笔试,不能参加面试。
    2、面试和资格复审
    面试时间、地点以及资格复审相关安排,随笔试结果一并在浙江省水利厅网站上公布。
    面试前一天,入围面试人员应携带身份证、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学位证书、户口本以及能证明工作能力的执(职)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到招聘单位工作地点接受资格复审。证件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或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不得参加面试,由招聘单位根据笔试成绩安排人员递补。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考查内容以专业知识为主。面试结束后,在浙江省水利厅网站公布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和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各岗位入围体检人数按1:1比例确定。
    面试最低合格分数为60分,低于该成绩者,不能入围下一环节。
    (四)体检与考核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由招聘单位统一安排进行,费用由单位负责支付。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核对象。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考核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考核着重了解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以及其他情况。
    体检和考核环节中如有不合格者,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且递补不超过1人。
    (五)公示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于考核工作结束后一周内在指定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程序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四、相关事项说明
    1、应聘人员对招聘公告或在指定网站公布的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省水利河口研究院、省水利厅人事教育处或省人力社保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反映,以便及时纠正。
    2、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见浙人社发〔2011〕79号)执行。
    3、招聘条件所指从业经历计算到招聘公告发布之日,并应具有可供查证的聘用(劳动)合同或类似证明。
    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传真):0571-86583305(钱云姣 陈洁)。
    电子邮箱:zhaopin@hhch.org.cn,
    单位网址://www.hhch.org.cn
    通讯地址:杭州市上城区复兴南街268号,浙江省河海测绘院办公室 (邮编:310008)。
    监督电话:0571-87826528(浙江省水利厅人事教育处)。
 
浙江省河海测绘院
2011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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