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201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等有关规定,经过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拟录用涂欢等11名同志(附件1)为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现予以公示。南宁市建筑管理处法规科(质量安全督查办公室)等3个职位拟录用人选暂缓公示(附件2)。公示期7天,如对拟录用人选有异议,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南宁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招录机关)反映,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于2016年7月31日前邮寄或直接送达南宁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过期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16年7月25日—7月31日
邮寄材料送达地址:南宁市金湖路59-1号1907室,邮政编码:530028
监督电话:0771—5521548、0771—5509012
附件:
南宁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招录机关)201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拟录用人员名单
南宁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市201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暂缓公示职位表
南宁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6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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