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201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规定及省公务员主管部门部署,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全体考生体检,现将体检合格考生名单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
公示期为2016年7月7日至7月11日。按规定,对体检不合格考生进行复检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根据《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文件规定,《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即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考生因《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体检项目不合格的,不进行复检。
监督电话:0731-28681523 28680141
联系电话:0731-28681065
附件:
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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