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社厅、公安厅有关招录文件精神,入闱南昌市公安机关职位的68名考生均需参加体能测评,名单见附件。现就开展体能测评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能测评时间:2016年7月8日上午
二、体能测评地点:南昌市人民警察学校(地址:新建县320国道曹家桥旁,南昌市第一看守所隔壁)
三、体能测评对象和标准:体能测评标准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执行。先进行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项目的测评。考完前二项后,再进行800米(女子)和1000米(男子)测评。体能测评合格人员,方能进入体检程序。对体测不合格出现的职位空缺,不再递补。
四、注意事项:
1、考生请于7月8日上午8:30前持本人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准时到市警校参加体能测评,现场需交纳30元体能测评费,逾时未到作弃权处理。
2、考生根据天气情况自行准备好测评所需服装、鞋帽、饮用水等物品。
3、考生进入测评场地后直到测评结束不得随意走动。在体能测评现场需听从指挥,不得大声喧哗、不得随意离队,如有特殊情况须向带队的警官报告,因个人原因测评时喊号不到者,作弃权处理。
4、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请关闭所有的通信工具,否则按作弊论处。
5、体能测评成绩,考生应当场签字,以示负责。
附件:附件1-2下载.rar
1、南昌市公务员考试参加体能测评人员名单.xlsx
2、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docx
2016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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