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汕头市就201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进一步检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检查对象
经6月27日、6月29日、7月1日体检后尚未作出体检结论需进一步检查的考生,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二、进一步检查时间
进一步检查时间:定于2016年7月8日上午进行。
集中时间及地点:请考生于2016年7月8日上午6时30分之前到汕头市长平路11街区财政大楼东门集中。
三、注意事项
(一)考生需携带本人笔试准考证、身份证、体检费准时到达集中地点。
(二)体检须知等注意事项参考《汕头市201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时间安排及注意事项》。
(三)需进一步检查的考生查阅到本通知后请主动与招考单位取得联系。
附件:2016年汕头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进一步检查人员名单.xls
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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