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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关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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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报关单辅导:进出口税费减免备考(1)

  根据《海关法》的规定,关税的减免分为三大类,即法定减免税、特定减免税和临时减免税。

  一、法定减免税(掌握)

  海关对法定减免税货物一般不进行后续管理.

  1、关税税额在人民币50元以下的一票货物;

  2、无商业价值的广告品和货物样;

  3、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赠送的物资;

  4、在海关放行前遭受损坏或者损失的货物;

  5、进出境运输工具运载的途中必需的燃料、物料和饮食用品;

  6、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规定减征、免征关税的货物、物品;

  7、法律规定减征、免征关税的其他货物、物品。

  二、特定减免税(政策性减免)(掌握)

  1.外商投资企业项目投资总额内进口自用设备

  (1)

  境内设立,领取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营业执照

  投资项目: <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鼓励类或<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

  范围:投资总额内进口的自用设备及随设备进口的配套技术\配件\备件(外商投资企业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所列商品除外

  税收:免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照收

  A.中外投资者采取发起或者募集方式在境内设立的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或已设立的外商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转变为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并且外资股比不低于25%的,在投资总额内进口的自用设备可以享受外商投资项目进口税收优惠政策。

  B.持有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的A股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增发新股,或原外资法人股股东出售股份,但是外资股比不低于25%的,在投资总额内进口的自用设备可以享受外商投资项目进口税收优惠政策。

  C.外商投资企业向中西部地区再投资设立的企业或通过投资控股的公司,注册资本中外资比不低于25%,并且取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的,在投资总额内进口的自用设备可以享受外商投资项目进口税收优惠政策。

  (2)下列情况中,所投资项目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鼓励类或<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的产业条目,在投资总额内进口的自用设备,除<外商投资企业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所列商品除外,可免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照收

  A.外国投资者的投资比例低于25%的外商投资企业;

  B.境内内资企业发行B股或者发行海外股(H股N股S股T股或者红筹股)转化为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C. 外商投资企业向中西部地区再投资设立的外资比例低于25%的企业, 以及向中西部地区以外地区再投资设立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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