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法官进修学院2011年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一、单位简介
内蒙古法官进修学院是经自治区编委批准的全额拨款处级事业单位,核定编制45名,隶属于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2003年7月,最高人民法院批准成立“国家法官学院内蒙古分院”,现学院为一个机构两块牌子。学院的主要职能是: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关于法官教育培训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承担全区各级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学院建院以来为全区法院教育培训事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学院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毫沁营镇。
二、专业测试
(一)测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测试地点:另行通知。
(三)测试方式: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均为百分制。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试卷统一为汉文制卷,可选用蒙、汉一种文字作答,不能混用。其中,报考蒙汉兼通岗位的考生必须用蒙文作答。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其中,报考蒙汉兼通职位的考生必须用汉语面试。
(四)测试内容:
笔试:测试法学相关理论知识。面试:测试应聘者适应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
(五)专业测试成绩加权计算方法: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公式为:
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对符合加分条件的,由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在加权计算总成绩前按简章要求进行加分。
三、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详见《2011年自治区直属(含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统一组织实施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及《2011年自治区直属党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
四、咨询和举报电话
咨询电话:
自治区党委组织部:0471-4818499
内蒙古高级人民法院:0471-2313639 15148092568
举报电话:
自治区党委组织部:0471-48184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