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西省行政机关201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2011年阳泉市公安劳教机关考录公务员(人民警察)体能测评工作定于6月15日进行,全市各级行政机关考录公务员资格复审工作定于6月16日—18日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能测评
1、体能测评对象
参加体能测评的人员为报考公安劳教机关在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人数的5倍确定(笔试合格人数不足的按实有达线人数确定)。本次应参加体能测评的人数为265人(具体名单附后)。
2、体能测评时间、地点
时间: 2011年6月15日
地点:阳泉市体育馆(阳泉市南大街452号)
3、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
体能测评按照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公安厅、山西省公务员局《关于转发〈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1〕79号)文件执行。
体能测评项目:
男子: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纵跳摸高。
女子:10米×4往返跑、800米跑、纵跳摸高。
(体能测评标准和实施细则附后)
4、注意事项:
(1)进入体能测评的考生于2011年6月15日上午7:00前持本人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到阳泉市体育馆前报到,凡迟到30分钟视为自愿放弃。
(2)体能测评期间实行封闭管理,考生应严格遵守体能测评纪律,接受工作人员的统一管理,不准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测评场地,不得以任何方式与外界联系,违者取消测评资格。
(3)本次体能测评不安排复测、补测,考生也不得在测评时以身体不适为由提出缓测。
(4)考生自备运动衣、运动鞋,禁止穿跑鞋。
(5)体能测评的成绩当日张榜公布。
二、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对象
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为在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人数的3倍确定(笔试合格人数不足的按实有达线人数确定)。报考公安劳教机关的人员从体能测试合格人选中按照招录计划的3倍,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非公安劳教机关考录公务员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名单附后)。
2、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时间:2011年6月16日、17日、18日三天。上午8:10--12:00,下午13:30--18:00。(各职位资格复审具体时间附后)
地点:阳泉市委党校主楼五层东教室(阳泉市北大街97号)
3、注意事项
(1)考生需带本人笔试准考证、毕业证、身份证、户口簿和报考职位所要求的有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2)2011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学历、学位、所学专业证明;已就业的须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3)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报考专门用于招录服务基层项目的考生,须登陆山西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服务基层四个项目人员审核表》,由服务所在地和派出部门市以上的主管部门加盖公章(其中派出单位意见一栏:大学生村干部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特岗计划”项目人员由山西省教育厅盖章;“三支一扶”、“西部计划”项目人员由山西团省委盖章)。
(5)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自动放弃。
(6)未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联系电话:0353—2293969
附件二: 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实施规则
附件六:服务基层四个项目人员审核表
阳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一年六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