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6年象山县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规定,在资格复审开始2天前,书面提出不参加资格复审的,均在该职位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现将递补人员予以公布:
举报电话:0574-65725951(县纪委)。
咨询电话:0574-65796632(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附件:2016年象山县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对象递补.doc
中 共 象 山 县 委 组 织 部
象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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