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财经大学2016考研调剂信息发布
2016年内蒙古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接收调剂方案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及内蒙古教育招生考试中心3月17日会议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2016年研究生招生调剂规则。
一、调剂政策
1.符合教育部调剂政策和我校报考条件(见我校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的考生,初试单科成绩、总分均在国家B类地区复试分数线以上,报考专业与我校招生专业相同或相近(统考科目相同)。
2.我校原则上不调剂三本生,不调剂同等学力考生、不统考数学三(或以上)和英语的考生。
3.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平台进行调剂,未通过该平台调剂的考生一律无效(各加分项目考生、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可除外)。
二、调剂程序
1.为确保调剂公平、公正、合理,我校调剂系统平台开通时间为3月18日0时—3月21日24时,申请调剂的考生及时登陆研招网调剂系统申请调剂相关专业。已达到调剂需求的专业,平台将关闭,未达到调剂需求的专业平台将继续开放,直到调剂计划完成为止。
2.调剂考生复试名单的确定
调剂系统开放后每天刷新,按当天进入系统中考生初试总成绩排名(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本校毕业生、如考分相同按申请时间顺序)确定调剂考生复试名单。调剂名额满后该专业不再接受调剂,名额未满专业继续接受调剂。
3.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复试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确保复试工作安全、平稳实施。
三、调剂承诺
申请调剂的考生如通过我校复试并被公布拟录取名单后,考生若24小时内不在网上确认“待录取”状态,或录取后不按期报到(不可抗力因素除外),我校将向相关平台传送其不守承诺的诚信记录。
欢迎广大考生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正式调剂系统开通后按如上要求填报正式调剂志愿。
申请调剂的考生如有疑问,请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咨询平台咨询或拨打研招办招生咨询电话:0471—5300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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