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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关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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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报关单辅导:海关监管货物转关申报(2)

 4、转关管理

直转方式转关的期限

 

提前报关方式转关的期限

 

A.进口货物在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14日内,向进境地海关办理转关运输

 B.在海关规定的期限内运抵指运地之日起14日内,向指运地海关办理报关

 

A、进口报关货物应在电子数据申报之日起的5内,向进境地海关办理转关手续,超过期限仍未到进境地海关办理转关手续的,指运地海关撤销提前报关的电子数据。

B.出口转关货物应于电子数据申报之日起5内,运抵启运地海关监管场所,办理转关和验放等手续,超过期限的,启运地海关撤销提前报关的电子数据。

 

  (二)申报程序

  1、进口货物的转关

  (1)提前报关的转关

  例:北京新达公司从美国进口一批货物,从天津入境,采用进口提前报关转关。

  第一步:新达公司(或其代理人)向指运地(北京)海关录入“进口货物报关单”电子数据;

  第二步: (北京)海关提前受理电子申报,生成“进口转关货物申报单”,向进境地(天津)海关传输有关数据;

  第三步:收货人向进境地海关提供“进口货物申报单”编号,并提交有关单据(进口转关货物核放单、汽车载货登记簿或船舶监管簿、提货单)办理转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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