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青区事业单位2015年公开招聘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现已进入公示阶段,按照《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要求,现将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
一、公示期
2016年3月15日至3月23日(7个工作日)。
二、受理部门及电话
部门:西青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电话:022-27392297。
三、公示要求
1.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以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向受理部门反映(信函以当地邮戳时间为准)。
2.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真实,具体,电话及信函应告知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
3.受理部门对反映人员和反映的情况严格保密。
附件:
2015年西青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公示表.docx
西青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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