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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报关单辅导:海关行政裁定制度(3)

      (一) 海关行政裁定的撤销与失效

  1、 海关行政裁定的撤销(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海关总署撤销原行政裁定)

  (1) 原行政裁定错误的

  (2) 因申请人提供的申请文件不准确或者不全面的,造成原行政裁定需要撤销的;

  (3) 其他需要撤销的情形

  (4) 经海关总署撤销的行政裁定对已经发生的进出口活动无溯及力

  2、 海关行政裁定的失效

  海关作出行政裁定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及规章中的相关规定发生变化,影响行政裁定效力的,原行政裁定自动失效。海关总署应当定期公布自动失效的行政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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