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大纲及命题
1.硕士研究生招生全国统考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俄语、日语、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心理学专业基础综合、历史学基础、西医综合、中医综合。
全国联考科目为数学(农)、化学(农)、植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动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法硕联考综合(法学)。
全国统考和联考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统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联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或教育部指定相关机构组织编制。
2.单独考试的初试科目由招生单位自行命题,也可选用全国统考试题。
3.“MBA联考”的初试科目为两门:外国语和综合能力。英语和综合能力命题工作均由教育部委托有关机构承办。选考日语或俄语的考生,用全国统考的试卷,其他语种的试题由招生单位自行命题(政治理论由各招生单位自行命题在复试中进行)。联考科目的考试大纲由全国工商管理(MBA)专业教育指导委员会编写,并已下发至招收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院校。
4.“法律硕士联考”的初试科目共四门: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课(含刑法、民法)、综合课(含法理、宪法和中国法制史)。其中政治、外语使用全国统考试卷,两门业务课由教育部考试中心命制。联考科目的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会同有关单位编写,并已下发至招收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高校。
(三)教育部对初试中各招生单位自行命题的专业课程的原则要求
1.试题的难易程度要根据本学科、专业的研究生入学时必须具有的基本要求来确定,一般应使应届本科毕业生中的优秀学生能取得及格以上成绩。为便于选拔,试题中还应有一部分内容,用以测验考生掌握该门课程、融会贯通、独立思考的程度,以及灵活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单这类内容所占分数最多不超过总分的20%。
2.试题应反映本学科、专业主干课程的主要内容和要求,并适当均匀地分布在几个基本方面,一般可以包括基础理论、实际知识、综合分析和论证等方面的内容。有些课程的试题,还应包括基本运算和实验方法等方面的内容。文科各课程的试题在命题时要注意既能测试考生掌握有关材料的情况,又能反映考生理论分析的能力。
3.根据实际情况,可以有选答题,但不宜过多。选答题之间的难易程度应大体相当。
4.各招生单位不得对业务课考试规定复习范围、指定参考书目和公布复习大纲。
来源:《2011报考知识全集及政治理论基干知识全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