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执业药师考试时间已经确定(10月15、16日),相信各位考生朋友们已经开始紧张的复习了吧,文都网校小编为各位考生搜集整理了执业药师药事管理与法规相关复习资料,希望对大家备考有所帮助。
(一)药物临床应用的原则
医师和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在药物临床应用时须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
(二)临床药学技术人员的业务范围(2007)
1. 临床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应参与临床药物治疗方案设计;
2. 对重点患者实施治疗药物监测,指导合理用药;
3. 收集药物安全性和疗效等信息,建立药学信息系统,提供用药咨询服务。
(三)不良反应和药物滥用的报告规定(2008)
1. 不良反应的报告 医务人员如发现可能与用药有关的严重不良反应,在做好观察与记录的同时,应及时报告本机构药学部门和医疗管理部门,并按规定上报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
2.药物滥用的报告 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发现处方或医嘱所列药品违反治疗原则,应拒绝调配;发现滥用药物或药物滥用者应及时报告本机构药学部门和医疗管理部门,并按规定上报卫生行政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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