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经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我校按照不同考试方式和不同学科分别确定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各学院根据名额和报考情况等确定本学院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不低于学校基本要求),并以此确定入围复试考生名单。我校将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精神和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复试与录取工作。
我校复试工作办法(含调剂)、各学院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将陆续发布在电子科技大学研招网(yz.uestc.edu.cn),各项政策以教育部最终文件为准。
一、统考
学科 第一单元 第二单元 第三单元 第四单元 总分 (政治理论) (外国语) (业务课一) (业务课二) 专业学位 0551翻译 50 50 80 80 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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