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江北区201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补充通知
经江北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对《重庆市江北区201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以下简称《简章》)作如下补充说明:
一、考生委托他人报名的,须由考生本人手写《报名委托书》,并将《简章》中所要求的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交被委托人带至报名现场报名,另被委托人需提供身份证;
二、本次招聘除《2011年江北区事业单位公招拟招聘岗位表》中明确要求“限江北区户口”的岗位外,报考其他岗位不对考生户籍做限制;
三、部分报考岗位调整如下:
1.第10号岗位(区文化馆,导演专业)因用人单位编制有限,现决定取消招聘此岗位;
2.第12号岗位(区公路养护段,工程造价专业),因急需此类人才,现决定将此岗位拟招聘人数扩大为2名;
3.第32号岗位(复盛镇文化服务中心,会计电算化专业)报考条件中其他条件修改为:限江北区户口,具有3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的放宽至35周岁以下。
江北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四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