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公安厅关于公布2010年公招民警和招聘事业
单位工作人员递补体检结果及复检安排的通知
根据《关于2010年省直机关和垂直管理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公告》、《四川省公安厅2010年招考简章》和《四川省公安厅关于直属事业单位2010年10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的规定,我厅于3月29日组织了2010年公开招录民警和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递补体检,现将递补体检结果及复检安排通知如下:
一、体检结果
李镀、刘迎春和陈栀乔等3名进入事业单位招聘递补体检的同志体检合格,进入公招民警递补体检的刘瑞芝同志需进行体检复检。
二、复检安排
请需复检的人员于2011年4月8日上午7:30前,持本人身份证到四川省公安厅(成都市金盾路9号)集合,空腹参加体检。未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集合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有关要求请参考前期体检安排的通知。
四川省公安厅
二○一一年四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