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天津市贯彻落实《关于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意见》实施办法发布。根据实施办法,天津将高度重视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公务员考录工作,切实解决艰苦边远地区基层机关“招人难”、“留人难”问题。
100个乡镇街道及部分垂直单位可享受优惠政策
根据《办法》,决定在天津公务员考试今后招考工作中,将“滨海新区杨家泊镇等100个乡镇街道、市地方税务局等市级垂直管理机关部分派出机构及市监狱管理局、市戒毒管理局各基层监狱、戒毒、教育矫治所”职位,视为我市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公务员岗位(以下简称“上述岗位”),可在公务员招考中享受文件规定的优惠政策。
艰苦地区报考门槛降低涉及学历及其他资格条件
天津市公务员招考,将科学采取优惠政策措施。具体体现在:
1.降低招考职位学历要求,最低可到高中、中专;2.招考职位不限专业资格条件;3.适当调整报考职位年龄条件;4.不限制工作年限和经历;5.根据职位实际报考情况降低开考比例;6.拿出一定比例(不超过30%)的职位,面向“具有本市(区、县)户籍或在本市(区、县)工作5年以上的人员”进行招录。
天津市公务员招考将不断提高考试科学化水平,按照基层工作实际需要和基层特点,以能力测试为核心,科学设计基层公务员录用考试内容,不断提高考试测评针对性。有意向报考2016年天津公务员考试的考生请密切关注本站或天津人事考试网站发布的招考公告,复习可根据《2016年天津公务员考试一本通》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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