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因公电子护照制作中心
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的公告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0年自治区直属(含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的规定,经过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现对内蒙古自治区因公电子护照制作中心拟录用人员予以公示:
一、拟录用人员名单
张维伟 文秘
燕 峰 计算机信息管理与网络维护
姜 华 计算机信息管理与网络维护
二、受理方式和时间
公示期间如对上述人员有异议,请向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外事办公室反映。
受理电话:0471-6944911 0471-4826480
公示时间:2011年3月16日至22日
此公告。
内蒙古自治区外事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