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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造价工程师享有的权利

    相信考友们都一定在为2016年造价工程师考试紧张的备考中,我们不仅要学习造价工程师科目,也要及时了解国家的政策与法规,文都小编近期会为大家持续更新。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更多复习资料请关注文都网校造价工程师考试

  注册造价工程师享有下列权利

  (一)使用注册造价工程师名称;

  (二)依法独立执行工程造价业务;

  (三)在本人执业活动中形成的工程造价成果文件上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

  (四)发起设立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五)保管和使用本人的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

  (六)参加继续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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