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肉及食用杂碎
注意:
(1)本章主要包括第一章所列可供人食用的动物的肉及食用杂碎,以及未炼制、不论是否供人食用的不带瘦肉的肥猪肉、猪脂肪及家禽脂肪。比较4个品目:02.09、15.01、15.02、15.03。
(2)除了猪脂肪及家禽脂肪以外,别的脂肪,例如说牛的脂肪应该归入到第3类里动、植物油、脂及其分解产品.
(3)一般来讲,归入本章的动物产品,其加工程度仅限于鲜、冷、冻、熏、盐腌、盐渍、干制。
(4)如果超出此范围,例如经蒸、煮、煎、烧、炸、烤等烹饪方法加工的,就不能归入本章。
第二章 历年考题报关员考试
1、鲜整头乳猪肉(重量不足10千克)
答案:0203.1110 (2000年考题)
2、冻整鸡
答案:0207.1200 (98年考题)
3、装入肠衣的熏腌牛肉(未经绞碎、未经调味、供食用)
答案:0210.2000 (01年考题)
4、干的猪蹄筋,500克/袋
答案:0210.9900 09年
第3章 鱼、甲壳动物、软体动物及其他水生无脊椎动物
(1)本章主要包括各种活的或死的鱼(例如说鲜的、冷的)、甲壳动物、软体动物及其他水生无脊椎动物(但不包括因其种类或鲜度不适合供人食用的前述死的动物,鱼、甲壳动物、软体动物及其他水生无脊椎动物)。
※鱼:各种活的或死的鱼(不适合供人食用的除外)
※甲壳动物主要种类:龙虾、大螯虾、小龙虾、蟹、河虾及对虾。
※软体动物主要种类:牡蛎、海扇、贻贝、墨鱼、鱿鱼、章鱼、蜗牛。
※其他水生无脊椎动物:海参、海蛰、海胆、鲍鱼。
注意:中华绒螯蟹0306.2491,即大闸蟹,中华绒螯蟹是学名。
(2)第三章的加工程度在第二章的基础上有所扩大,主要体现在包括蒸过或用水煮过的带壳的甲壳动物。
注意:03.05和03.06品目的加工程度。
参见《进出口商品名称与编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