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师范大学本部位于国家历史文化名城金华市,是一所以教师教育为主的多科性省属重点大学,现有18个学院61个专业,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26530余人,研究生(含专业学位研究生)4700余人,各类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学生15000余人;在职教职员工2670余人,专任教师1400余人,正高职称教师300余人,副高职称教师680余人,具有博士学位教师540余人。浙江师范大学现有3个省级重中之重学科、3个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16个省级重点学科;5个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8个省级重点专业,12个省级重点建设专业。2009 年,学校成为博士学位授权立项建设单位,现有5个一级学科硕士点、64个二级学科硕士点、11 个专业学位硕士点,并是中职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学校教学基础设施先进,功能齐全,图书馆、资料室藏书310万余册、电子图书205万余种、中外文期刊16000余种;拥有实验室48个,其中省部共建教育部重点实验室1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2 个,省级重点实验室、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5个。实验室总面积12万余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达2.9亿元。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师范大学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任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162名专任教师。具体用人部门、招聘岗位、人数及招聘条件详见《浙江师范大学2011年专任教师需求计划》(附件1)。
应聘人员除应符合《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的应聘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优良的学风和高尚的师德,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
2、能胜任所应聘学科专业课程的讲授任务;
3、熟悉所应聘学科的前沿领域,能开展所在学科专业的教学和学术研究工作,具有发展潜力以及团结、协作精神;
4、具有正高职称的人员原则上要求年龄在45周岁以下,副高职称在40周岁以下,博士在35周岁以下,硕士在30周岁以下。特别优秀或紧缺人才年龄限制可适当放宽。
二、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平台
1、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zjhrss.gov.cn,“专题专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栏”);
2、浙江师范大学(人事处)网站(//rsc.zjnu.edu.cn/,“人才招聘”栏目)。
其中浙江师范大学(人事处)网站为发布其他相关信息的唯一平台。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招聘计划2011年全年实施,招满为止。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少7个工作日后,由学院(部门)根据各岗位报名情况,不定期组织考试(面试)。组织考试人数不受最低开考比例限制。
1、报名。应聘者可通过电子邮件或邮寄的方式向各设岗学院(部门)提交应聘材料,具体联系方式见《浙江师范大学2011年专任教师需求计划》。
2、应聘需提供的材料:
(1)填写完整的《浙江师范大学专任教师岗位应聘报名表》(附件2)或自制的个人简历(需将《专任教师需求计划》中的岗位编号在简历中注明),硕士学历应聘者需同时提供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
(2)身份证、初始学历以来的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科研成果、获奖证书(证明)、科研项目立项、结题证书以及其它能反映情况和证明水平的材料。参加面试时,应提供相关材料原件;
3、资格审查。我校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合格应聘者名单,并电话通知考试具体安排,不另行发送准考证。
(三)考试
考试主要采用面试方式进行,同时对应聘人员代表性科研成果进行评审。
应聘招聘条件要求具有教授职称岗位的,面试一般采用学术报告形式。应聘其他一般教师岗位的,面试采用试讲形式。
考试结束后,按相应岗位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入围人选。
(四)体检与考核
体检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修订后)执行。
考核着重了解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以及从业工作经历情况等。
(五)公示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指定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我校按规定程序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三、待遇
聘用人员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人员有关待遇外,学校还根据聘用人员的水平和层次提供住房安置、科研启动基金等其他待遇,具体按照《浙江师范大学高层次人才其他待遇政策》(附件3)执行。
四、相关事项说明
1、应聘人员对招聘公告本身或在指定网站公布的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省人力社保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或浙江师范大学人事处反映,以便及时纠正。
2、招聘条件中所指的“优先”,是指在符合该条件的应聘人数满足招聘单位组织考试或者直接考核聘用要求的前提下,原则上不再邀请不具备此类条件的应聘者参与考试。
3、应聘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将取消应聘资格。对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聘用合同。
五、联系方式
地址:浙江省金华市浙江师范大学人事处师资办(邮编:321004)
电话:+86-579-82282441
联系人:吴老师、杨老师
E-mail:rczp@zjnu.cn
附件:
浙江师范大学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