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航空运单( Air Waybill)
(一)航空运单的含义
航空运单是承运人前发给托运人表示已经收妥货物接受空运的货运单据,是承运人和托运人之间的运输合同和货物收据,航空运单和海运提单不同,它不是物权凭证,不能凭以提货或转让。货物到达目的地后,收货人凭承运人发出的到货通知提货。
总运单:航空公司签发的;分运单:航空货运代理公司签发,两者在内容上基本相同,法律效力也无不同。
(二)航空运单的主要内容
1、收发货人名称及地址。
2、签单承运人的代理人及城市。
3、起航机场、指定航线和目的地机场。
4、会计结算情况。
5、费用币制。
6、供运输使用的申明价值。
7、供海关使用的申明价值。
8、商品名称、包装件数、毛重。
9、费率及运费总额。
10、发货人或代理人签名。
11、承运人或其代理签字及签发运单日期、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