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上海公务员考试专业科目考试大纲-行政法学
一.行政法概述:行政法的涵义,行政法的渊源,行政法的基本原则,行政法律关系。
二.行政主体:行政主体的涵义,行政主体的范围,行政相对人。
三.行政行为概述:行政行为的涵义,行政行为的分类,行政行为的成立与合法要件,行政行为的效力,行政行为的无效、撤销和废止。
四.行政行为:行政立法,行政命令,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强制,行政处罚,行政监督检查,行政裁决,行政合同,行政征收、征用及补偿,行政指导,行政事实行为。
五.行政程序:行政程序的涵义,行政程序的基本原则,行政程序的基本制度。
六.行政复议:行政复议的涵义和原则,行政复议的范围,行政复议的管辖,行政复议的申请、受理、决定和执行。
七.国家赔偿:国家赔偿的责任,行政赔偿。
八.行政诉讼:行政诉讼的涵义,行政诉讼受案范围,行政诉讼的管辖,行政诉讼参加人,行政诉讼基本程序,行政诉讼的证据,行政诉讼的法律适用,行政案件的裁判与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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