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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2015年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考试方式

   今年是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第一年考试,考试时间和、现场资格确认以及报名时间相距较近,请大家在准备考试的过程中,务必密切关注考试动态信息。

  关于做好我省2015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湘人社考函[2015]29号

  考试方式

  (一)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设消防安全技术实务、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和消防安全案例分析3个科目,具体科目及代码对应表见附件3。客观题科目考试在答题卡上作答。消防安全案例分析科目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应试人员考试时应注意下述事项:1.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2.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3.在专用答题卡指定的区域内作答。

  (二)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参加3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1科)的人员必须在2个连续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根据部考试中心《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核查成绩等有关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5〕168号)的规定,客观题成绩原则上不进行成绩核查。

  (三)报考人员应试时,必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方可进入考场,并在监考老师处的《考场座次表》上签名和填写本人联系电话。

  (四)报考人员应试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橡皮、2B铅笔(填涂卡用)、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考场,携带者必须关机,放在考场指定位置。考试期间如发现使用通讯工具或未关机的,一律按违纪处理。

  (五)考场上备有草稿纸,供考生索取,考后回收。考试结束后,在监考老师处的《考场座次表》上“交卷签字”栏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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