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一级建造师考试已经完全落幕,各位考生在等待成绩的同时,也要及时关注考后的查分流程和注册流程情况,文都网校特为各位学员总结了一建考后的查分流程和注册流程,做好后备工作,望各位考生积极应考,考试成功!
成绩查询:
一级建造师成绩管理:
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符合免试条件,参加2个科目(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为合格。
一级建造师考试成绩一般在考试结束2~3个月后陆续公布,届时请关注各省的人事考试中心网站成绩查询栏目即可,亦可关注网校一级建造师频道成绩查询栏目信息,定会及时更新。
一级建造师合格标准:
一级建造师考试各科目合格标准一般为其总分的60%,2014年市政实务合格标准降分。
2014年一级建造师合格标准为:
科目名称 | 试卷满分 | 合格标准 | |
建设工程经济 | 100 | 60 | |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 130 | 78 | |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 130 | 78 | |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 公路工程 | 均为160 | 均为96 |
铁路工程 | |||
民航机场工程 | |||
建筑工程 | |||
港口与航道工程 | |||
水利水电工程 | |||
通信与广电工程 | |||
矿业工程 | |||
机电工程 | |||
市政公用工程 | 88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