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信用证:掌握性质、种类、使用
(一)信用证的含义:信用证是一种银行开立的有条件的承诺付款的书面文件。
(二)、跟单信用证的业务流程
1、申请开证。进口人向当地银行提出申请,填写开证申请书,依照合同填写各项规定和要求,并交纳押金或者提供其他保证,请开证行开证。
2、开证行开立信用证。开证行根据申请书内容,开出以出口人为受益人的信用证,并寄交出口人所在地分行或代理行(通知行)
3.通知行通知受益人;通知行核对印鉴无误后,将信用证交给出口人
4.交单议付。出口人(受益人)审核信用证与合同相符后,按信用证规定装运货物,并备齐各项货运单据,出口人开出汇票,在信用证有效期内,送请当地银行(议付行),议付行按信用证条款审核汇票无误后,按汇票金额扣除利息,把货款垫付给出口人
5.寄单索偿。议付行将汇票和单据寄给开证行(或者指定付款行),开证行(付款行)核对单据无误后付款给议付行
6.申请人付款赎单。开证行通知进口人付款赎单,在进口人付款后把单据交给进口商。
(三)信用证的特点
1. 开证行负首要付款责任。
在信用证业务中,开证行对受益人的付款责任不仅是第一性的,而且是独立的终局的。
2. 信用证是一种自足文件
信用证是根据买卖合同开立的,但信用证一经开出,就成为独立于买卖合同之外的开证行和受益人之间的约定,信用证的各当事人的权利和责任完全是以信用证所列条款为依据,不受买卖合同的约定。
3. 信用证是一种纯单据业务
银行处理信用证时,只看单据,不管货物。
只要受益人提交符合信用证条款的单据,开证行就应承担付款责任,进口人也应接受单据并向开证行付款赎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