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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报关员考试辅导:货款的支付(3)

  三、信用证:掌握性质、种类、使用

  (一)信用证的含义:信用证是一种银行开立的有条件的承诺付款的书面文件。

  (二)、跟单信用证的业务流程

  

 

  1、申请开证。进口人向当地银行提出申请,填写开证申请书,依照合同填写各项规定和要求,并交纳押金或者提供其他保证,请开证行开证。

  2、开证行开立信用证。开证行根据申请书内容,开出以出口人为受益人的信用证,并寄交出口人所在地分行或代理行(通知行)

  3.通知行通知受益人;通知行核对印鉴无误后,将信用证交给出口人

  4.交单议付。出口人(受益人)审核信用证与合同相符后,按信用证规定装运货物,并备齐各项货运单据,出口人开出汇票,在信用证有效期内,送请当地银行(议付行),议付行按信用证条款审核汇票无误后,按汇票金额扣除利息,把货款垫付给出口人

  5.寄单索偿。议付行将汇票和单据寄给开证行(或者指定付款行),开证行(付款行)核对单据无误后付款给议付行

  6.申请人付款赎单。开证行通知进口人付款赎单,在进口人付款后把单据交给进口商。

  (三)信用证的特点

  1. 开证行负首要付款责任。

  在信用证业务中,开证行对受益人的付款责任不仅是第一性的,而且是独立的终局的。

  2. 信用证是一种自足文件

  信用证是根据买卖合同开立的,但信用证一经开出,就成为独立于买卖合同之外的开证行和受益人之间的约定,信用证的各当事人的权利和责任完全是以信用证所列条款为依据,不受买卖合同的约定。

  3. 信用证是一种纯单据业务

  银行处理信用证时,只看单据,不管货物。

  只要受益人提交符合信用证条款的单据,开证行就应承担付款责任,进口人也应接受单据并向开证行付款赎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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